发育障碍或发育残疾是指22岁之前患有精神或身体障碍的个人的严重、慢性残疾,可能会无限期地持续下去,并导致主要生活活动的三个或三个以上领域的功能严重受限。

术语“发育障碍”或“发育残疾”是指个人的严重慢性残疾,其:

  • 可归因于精神或身体损害,或精神和身体损害的组合
  • 在个人年满22岁之前表现出来
  • 可能会无限期地持续下去
  • 导致以下三个或三个以上主要生命活动领域的功能严重受限:
    • 自理
    • 接受和表达语言
    • 学习
    • 流动性
    • 自主性
    • 独立生活能力
    • 经济自给自足
    • 反映了个人对特殊、跨学科或通用服务、个性化支持或其他形式的援助的组合和顺序的需求,这些服务是终身或长期的,并且是单独规划和协调的。

*根据2000年《发展残疾人援助和权利法案》第106-402号公法的定义。

发育迟缓:

发育迟缓被定义为在以下一个或多个领域未能达到预期的发展里程碑:身体、社会、情感、智力、言语和语言和/或适应性发展(有时称为自助技能,包括穿衣、如厕、喂食等)。

当儿童在其中一个或多个方面的表现比正常年龄低25%至30%时(根据受影响儿童的早产情况进行调整),就会诊断出这些延迟。按照预期的顺序,进度以低于预期的速度发生。存在各种医疗和环境原因。

一些可能导致发育迟缓的身体或精神障碍的例子有:

  • 染色体异常
  • 遗传性或先天性疾病
  • 严重感觉障碍,包括听力和视力
  • 先天代谢错误
  • 反映神经系统发育障碍的疾病
  • 先天性感染
  • 继发于接触有毒物质的疾病,包括胎儿酒精综合征。

延迟的验证是通过评估过程获得的,其中至少包括以下三种:知情的临床意见,包括观察评估、标准化发展测试、发展量表、行为检查表、适应行为测量和家长访谈。发育迟缓可能是暂时的,也可能是长期的,永远无法完全解决。

发育迟缓的示例、子集和同义词:

  • 语言延迟
  • 运动延迟
  • 全局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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